劳保鞋新国标已正式实施!
关于足部防护安全鞋最新执行标准GB 21148-2020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代替了:GB 21146-2007《个
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 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GB 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
GB 12011-2009《足部防护装-电绝缘》与GB 21148-2007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
1.修改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式样和标记、基本要求、防护性能、附加要求、标识和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或工作区域安全的鞋。
2.修改了“安全鞋”“皮革”“聚合材料”和“保护包头”四项术语删除了“导电鞋""防静电鞋""电绝缘鞋"和“燃料油"四项术语。增加了 “混合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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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鞋 safety footwear
保护穿着者免受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具有保护特征和保护工作区域安全的鞋。
注1:不包括消防员作业用靴、防链锯切割鞋、防化学品鞋、防熔融金属及熔融金属飞溅鞋和摩托车骑手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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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 leather
经过糅制不会腐烂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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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材料 polymeric materials
结构单元(单体)通过共价键重复连接而成的高分子量化合物。
示例:聚氨酯(PU)或聚氯乙烯(P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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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包头toecap
装在鞋内、用于保护穿着者的脚趾免受重物冲击和挤压伤害的鞋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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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鞋 hybrid footwear
II类鞋中鞋帮上部装有其他材料的鞋。
3.增加和修改了防护性能标记符号。
4.安全鞋的基本要求和附加要求调整为基本要求、防护性能和附加要求。
5.增加了鞋座区域要求。
鞋座区域应封闭。式样A鞋座区域的鞋帮在表7给出的高度范围内不应有缝合之外的孔洞。
6.修改了鞋底性能的结构要求。
有内底时,在不损坏鞋的情况下内底应不能移动。如果没有内底,应有固定不能移动的鞋垫。
7.修改了工效学要求。
如果GB/T 20991-2007中5.1给出的所有问卷回答是肯定的,应认为安全鞋满足工效学要求。刚性外底不适用GB/T 20991-2007表2的跪/蹲下姿势。
8.增加了防滑性要求。
9.增加了鞋座区域衬里耐磨性要求。
10. 增加了足趾保护中一般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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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损坏鞋的情况下,装入鞋内的保护包头应不能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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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II类鞋外,装有内部保护包头的鞋有一层前帮衬里或鞋帮的一部分起衬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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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保护包头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5 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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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护包头有卷边,其宽度e不应大于10 mm(见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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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趾部位的抗磨损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 mm。
11.增加和修改了防刺穿垫刺穿力和结构要求,相应修改了附录B。
12.修改了电绝缘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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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修改了隔热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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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GB/T20991-2007中5.12方法测试时,根据鞋特性设定加热板温度,30min后内底上表面的温度升高不应超过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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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后鞋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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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损坏鞋的情况下,安装在鞋内的隔热层应不能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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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增加了限量物质要求。